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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生:新市场财政学框架下的财政—央行“双主体”货币调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13 浏览次数:

李俊生,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财税学院教授。

李俊生教授(资料图,非会议现场)

李俊生教授首先介绍了他刚刚发表于《管理世界》2020年第6期的论文“政府财政的货币效应——新市场财政学理论框架下的财政-央行'双主体'货币调控机制”,该论文讨论了新市场财政学理论框架下财政与央行“双主体”的货币调控机制问题。该论文认为,政府财政具有货币调控能力,由于现代信用货币是依据国家主权财政信用的货币,赋予了政府财政调控市场流通货币的能力,而现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财政收支活动和国库现金管理活动则构成了政府财政调控货币的制度基础和工具,《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政府财政调控货币的法律基础;该论文通过实证检验发现,2000-2018年市场流通货币体系M2中有44.31%是受政府财政部门影响、甚至调控的。该论文是起始于2017年关于财政与银行关系基础理论研究的部分成果,实际上为当前有关“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的讨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在简单介绍了刚刚发表的论文基本观点后,李俊生教授以“新市场财政学的货币理论观——兼评现代货币理论”为题,发表了演讲,进一步阐述了基于新市场财政学理论框架对货币问题所作的研究。

财政学必须要研究货币问题。新市场财政学认为应该从市场平台的角度观察现代社会的财政现象,在这个平台上,政府除了履行国家机构行政和执法职能之外,实际上也是市场上主体之一,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在市场上从事生产与交易活动——这是新市场财政学市场平台观的基本理念。政府在市场中所履行的一个重要的、也是特殊的职能就是发行货币、调控货币流通,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现代货币金融体系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载体,属于社会共同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主体的个别需要(货币作为流通媒介服务于交易活动、作为储藏手段服务于财富积累)。财政学要研究货币问题的基本依据在于:一是现代国家的信用货币(例如我国的人民币)是具有财政属性的,是政府依托国家主权财政信用发行的货币;二是现代国家的信用货币实际上具有满足私人个别需要和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双重属性。

现代货币理论是在货币政策和央行调控能力弱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对于研究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关系、研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同时也存在许多局限性。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政府货币政策的问题越来越多,央行对货币的调控能力实际上越来越弱,而财政政策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这是现代货币理论产生的一个重要背景。对中国而言,尽管财政政策在地方化,但是这种财政地方化并不表明财政政策在弱化,而是在加强,因为财政政策地方化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大的同时,实际上也表明了市场通过政府财政渠道创造货币的能力在增强。现代货币理论的一些观点,例如货币是政府债务的凭证、财政赤字可以货币化等,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其中也存在的许多局限性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由于货币实际上是政府依托国家主权财政信用发行的,所以财政部门上和央行部门都具有调控市场上流通货币的功能。其中,财政部门主要是通过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管理活动实现对市场上流通货币的调控,而央行部门则主要是通过基础货币、运用货币政策实现对市场上流通货币的调控;财政部门和央行部门实际上都对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具有调控功能。客观上,财政部门与央行一样也在扮演者市场流通货币调控主体的角色,尽管在我国以及全球范围内的其它国家政府一般都指定中央银行作为市场流通货币的调控主体。

如何建立财政货币效应的法律约束,使之能够与现行货币政策协调统一,是现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问题。


【整理】张明昂 【审核】刘金科